針對民代對於冬山路一段上,人行道塗設的看法,我想需要替冬山鄉公所說句公道話:
此路段自省道拓寬以來即設有人行道,以保障附近居民及學生的行走安全,也是近年來內政部積極推廣的人本友善計畫,卻常因民眾貪圖方便路邊臨停,影響到用路人安全。
該民代斥罵公所規劃不當並要求塗銷,甚至說出“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嚴重”的不當發言; 據了解,縣務會議上縣長已明確指示縣政府警察局執法,而非鄉公所。
本人覺得應是要與公所協商是否能提供第二停車場而非以塗銷人行道的解決方式,才是對在地的用路人有幫助,也不希望香南路小姊弟的案件會再發生,行人的安全當為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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